申报陕西省2022年国家绿色制造名单的条件、程序
2022-10-1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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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开展2022年度国家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西安市、铜川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延安市、汉中市、榆林市、安康市、商洛市)。请各企业单位关注以下内容,希望您的企业更好的发展。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程序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微信扫码免费咨询:
一、推荐范围
申报2022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的工厂、产品、园区、供应链管理企业,限从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前三批)中推荐。
二、推荐程序
请各市(区)参照省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程序和要求,组织企业、园区开展申报工作,指导申报单位完善自评价报告、第三方评价报告,出具推荐意见。请于2022年10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2份(含电子版)以及市工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报省工信厅(节能综合利用处),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送工信部(节能司)。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评价报告。申报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应提交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第三方报告编制单位须符合《通知》所列的“五项基本要求”,且与申报主体自评价活动保持独立性。申报绿色设计产品的,只提交自评价报告即可。
(二)评价标准和报告模板。工信部节能司网站更新了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清单、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清单,并在《通知》中对评价报告模板作了调整。申报企业所属行业有相应评价标准或指标体系的,要参照对应行业标准和指标体系开展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申报企业所属行业暂无评价标准的和指标体系的,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开展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并按最新模板出具报告。
(三)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情况。绿色工厂评价报告务必详述企业能效水平情况并提供充分佐证。属于重点用能行业的,能效水平原则上要达到或优于《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发改产业〔2021〕1609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发改运行〔2022〕559号)对有关行业规定的标杆值。未规定能效标杆值的行业,原则上要达到或优于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推荐绿色工厂应与已有绿色工厂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进行对标,能效水平等主要指标应优于本区域同行业已有绿色工厂。
四、严控推荐质量
各市(区)要严格把控推荐质量,对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同时要核验第三方报告所附机构资质是否满足“五项基本条件”。
五、其他
(一)参与绿色制造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机构,请于2022年10月21日前将“评价机构年度工作情况报告”电子版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送工信部(节能司),纸质报告1份(含电子版)同时报所在地市级工信局、省工信厅节能综合利用处。
(二)有关表格、报告模板请在我厅网站或工信部节能司网站下载。若需要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请与有关行业协会或标准机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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